良好营商环境是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元素,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近日,就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我院院长王建文教授应约在中共江苏省委主办的《群众》杂志刊文,深刻分析了法治对于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手段。此前,王建文教授于2018年主持了江苏省工商联重大招标项目《江苏省区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估研究项目》,并承担了江苏省纪委政治生态环境指标体系的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
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文中,王建文教授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关系,回答了“为什么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问题。首先,法治可以保障经济活动的秩序。法治对市场经济关系发挥着引导、规范、保护和制约的作用,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都必须以法律为行为准则。其次,法治可以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市场经济法治的目的在于划分好政府与市场的角色。再次,法治可以稳定市场主体的预期。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重要保证,能够给投资者等市场主体明确的利益预期,从而增强社会公众投资兴业的信心。最后,法治可以保障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的发展壮大有赖于法治的保障。
在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王建文教授在文章中提出了具体的优化路径:第一,优化科学系统的法规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首要在于优化科学、完备、管用的营商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第二,强化规范严明的执法环境。改善在少数地区仍然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第三,维护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第四,推进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牢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基础。
王建文教授同时指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对标先进水平,聚焦短板弱项,江苏需要加大力度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硬仗。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调整各类主体的利益关系,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起来。(供稿人:熊敬)